新京报讯(记者张洁)4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中山市西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召回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制造的部分西电牌LED平板灯、筒灯及天花灯产品,上述3款产品共计210支。
召回信息显示,中山市西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部分西电牌LED平板灯(型号:CE-JT300,数量50支),明致LED超薄筒灯系列(型号:CE-C600-6寸,数量70支),新生系列三代天花灯(型号:CE-FCL030,数量90支)不合格。据介绍,本次召回的灯具不合格项目包括产品标记、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外部接线与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等,不符合GB 7000.1-2015、GB 7000.202-2008标准要求,可能引起触电和起火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中山市西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将为购买到上述缺陷产品的消费者免费退换货。
编辑 王琳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