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防触电保护不合格
防触电保护不合格,消费者打开灯具光源腔后,可能触及带电部件,导致触电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如上海欧欧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
”牌嵌入式灯具(规格型号:LTY56000B 5.5W(15×0.3W/LED颗粒)、生产日期:未标注),灯具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后以及在更换光源而必须打开灯具时,可触及带电部件(标准要求应不易触及带电部件)。
7批次结构不合格
结构不合格,打开灯具光源腔后,可能触及带电部件,导致触电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如飞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广东同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牌固定式通用灯具(规格型号:FD-LED-MX120 20W (40×0.5W/ LED模块);生产日期2020-06),企业宣称为不可替换光源,实测在不破坏灯具情况下,光源可替换(标准要求为带有不可替换光源的灯具,除非破坏灯具或者其他部件,不可能替换和(或)触及带电部件)。
7批次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项目不合格,带电部件与外壳距离不足,容易发生触电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如上海居耀灯饰有限公司销售的固定式LED灯具(规格型号:SJ-5055-240C 240W (160×1.5W/LED模块);生产日期2020/9/7),实测值与外壳爬电距离为0.87mm(标准值应≥1.52mm),与标准要求不符。
2批次外部和内部接线不合格
使用截面积不足的导线,一旦导线过热,可能引发火灾。
如上海豫濮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中山市妙朗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
”牌嵌入式LED天花灯(规格型号:RON1T03 3W (1*3W/LED 模块);生产日期:2020.8),电源线截面积实测为0.5m㎡、0.15m㎡(标准值应≥0.75m㎡),与标准要求不符。
9批次电磁兼容项目不合格
其中4批次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不合格;3批次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不合格;2批次谐波电流限值不合格。
当灯具的电磁兼容项目不合格,影响同一线路中电子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可能导致设备控制失灵和误动作等危害。
如奥朵(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中山市小榄镇科露艾家电器厂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规格型号:KL3060 36W (24×1W/LED Module);生产日期:未标注),其在0.34MHz的准峰值实测为80.0dBμV(限值应为59.2dBμV),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不合格;在85.36MHz的准峰值实测为61.07dBμV(限值应为55.31dBμV),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不合格;3次谐波百分比实测为85.56%(限值应为16.91%),谐波电流限值不合格。
7批次标记不合格
如上海焰名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
”牌LED格栅射灯二代(规格型号:GD022B LED8×1 MB ?10W (12×0.7W/LED );生产日期:16/09/2019),产品型号等标记上的文字高度<2mm(标准值应≥2mm);上海谏邺照明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谏邺家居专营店销售的标称由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
”牌皓睿射灯(规格型号:LEDCOMFO SL 4W 4000K 4W (1×3.3W/颗LED );生产日期:2018-07-06),灯具上“不能被隔热材料覆盖”的符号缺失(标准要求应标出该符号)。标记项目不合格,不能有效提醒使用者正确使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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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选购贴士
1.查看是否获得CCC证书。输入电压为220V的LED灯具为强制性认证产品,购买时应查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应标注厂名、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功率、CCC标志等信息,也可登录认监委网站查阅相关生产企业的证书信息。灯具电源线也应有CCC安全认证标志。
2.查看电源线与产品连接处是否松动、可移动,应固定紧实,不可被拉动、推入或扭转。
3.查看LED灯具光源是否可替换,应有明确的标识告知用户产品光源的可替换性,对于不可替换光源的产品,应避免灯具故障时随意打开灯罩触摸内部的带电部件。
4.浴室用镜前灯等有防水要求的,应购买有带IP数字的产品。IP代表产品的防尘防水能力,如IP43代表灯具可以抵挡1mm宽度小物体进入和普通溅水的抵御能力。对于可移式LED灯具,灯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把灯具抬到6°左右的角度,应不移动或者翻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