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6日讯(通讯员 袁青青 记者 张凌飞)制假售假等侵犯商标权行为,不仅侵害了一些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市场秩序,更挫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近年来,东海县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和重拳打击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让黑心商家和更多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东海警方公布一起侵犯商标权案件。
2017年10月18日,东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孙某涉嫌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亚和PHILIPS专用权商品,假冒两种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额超过3万元,东海警方立即立案侦查。经过调查后,发现孙某并不是该案的“真凶”,只是一只“替罪羊”,实际是东海县某照明有限公司所为。侦查人员立即围绕该公司的经营人朱某、陈某展开调查工作,令民警意外的是,远在国外的陈某竟第一时间回国投案自首,交代其假冒“亚”牌、飞利浦牌灯具的犯罪事实,之后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拘留期间,侦查人员经过缜密的侦查,发现陈某也不是该案的“真凶”,其丈夫朱某浮出水面。55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是东海县人,2014年曾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但处在缓刑期内的朱某并没有收手,而是继续从事“老本行”制假售假。到案后的朱某百般狡辩,将所有的犯罪事实都推给他人,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净。但是,侦查人员没有放弃,后驱车千里,找到购买假冒灯具的客户进行取证,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朱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经查,2017年3、4 月间,犯罪嫌疑人朱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通过其朋友孙某找到他人分别在东海县两处民房内生产亚牌、飞利浦牌灯具,后于2017 年5月被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被查获的亚牌和飞利浦牌灯经价格认定价值近7万元,加上已销售的3万余元,涉案金额共计1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朱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而同时,陈某也因为冒名顶替,涉嫌包庇罪,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