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组织开展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专项整治工作
信息来源:j-n.cn 时间: 2013-12-17 浏览次数:116470302
12月13日,甘肃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开展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公办发〔2013〕300号),决定从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在全省开展机动车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现象有所抬头,引起群众的反映。特别是在甘肃省公安厅组织对全省交通事故清障救援车辆的清查摸底中,发现清障救援车辆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问题突出,在清查的498辆车中,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车辆336辆,占车辆总数的67%,且没有办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个别车辆喷涂警车标识和安装警灯冒充警车,对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了损害。
为了进一步规范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使用,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公安厅决定从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在全省开展机动车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主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非法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开展警示教育,规范驾驶人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行为;组织路面检查,从严查处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违法行为;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借助社会监督促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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