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出口欧盟有新要求 新规明年2月1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j-n.cn 时间: 2012-08-02 浏览次数:432
来自泉州检验检疫局的消息称,出口欧盟的灯具又将面临一项新要求,即照明设备关于人体电磁辐射照射(EMF)的要求。欧盟于2010年11月1日发布了相关的评定标准(EN 62493: 2010),并于2012年2月26日将其纳入指令的协调标准清单,过渡期一年,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磁辐射照射(EMF)的主要危害是,会对人体造成头晕、呕吐、罹患儿童白血病、成人恶性脑瘤、肌萎缩侧索硬化症、丧失生育功能、癌症等,严重危害着人类的健康。为保护暴露其中的人体头部和躯干的中枢神经系统组织,减少其对人身造成的影响,欧盟提出了照明设备周围空间电磁场的评价标准。
欧盟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又是泉州灯具的主要出口市场。 今年1~6月,泉州检验检疫局共出口灯具产品2164批,5752.65万美元,其中出口欧盟灯具产品744批,1750.40万美元,而太阳能灯具占到九成。由于泉州地区大部分灯具生产企业是由树脂工艺品生产企业转型而来的,因此很多厂家对于电子行业的欧盟EMF要求并不了解,EMF要求一旦实施,将大大增加企业的出口贸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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