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批次灯具检验不合格
信息来源:j-n.cn 时间: 2012-07-27 浏览次数:546
上海市工商局今年7月公布对本市部分灯具市场、建材超市销售的灯具的质量监测结果,经检测,有13个批次商品不合格。
7个批次的灯具插入损耗/骚扰电压不合格,市工商局表示,当灯具的骚扰电压超过限值,将影响周围广播电视接收和仪表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目前,电磁骚扰的大量存在已经形成了环境污染。
监测发现,上海城大灯具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3个批次“荧光台灯”、“可移式灯具”等,该指标均与国家标准不符,被判定为不合格。
2个批次的灯具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国家标准对灯具的内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都有具体规定。过小的导线截面积是灯具安全的一大隐患,一旦发生故障产生大电流,在供电支路保险系统动作前,导线绝缘层就可能烧毁,继而引发着火或触电等安全事故。
监测发现,上海闸北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盈科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护目灯”,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均不合格。
7个批次的灯具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不合格,其中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不合格的有3个批次;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不合格的有1个批次。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是指电感整流器过度发热将导致变形或产生严重焦痕,使带电部件外露,灯具不能继续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是指灯具中使用的绝缘材料必须能够耐热和耐火,防止这些绝缘材料由于长期受热和电火花的影响产生变形、燃烧等危险,使灯具原有的防触电保护性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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